2024年4月3日 星期三

2024/04/04 禱讀 列王紀上 第21章 1~29節

拿伯被害

1 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馬利亞王亞哈的宮。 2 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做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 3 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 4 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

5 王后耶洗別來問他說:「你為什麼心裡這樣憂悶,不吃飯呢?」 6 他回答說:「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我給你價銀,或是你願意,我就把別的葡萄園換給你』,他卻說:『我不將我的葡萄園給你。』」 7 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只管起來,心裡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 8 於是託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 9 信上寫著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 10 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讟神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

11 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 12 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 13 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讟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 14 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

15 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 16 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

17 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18 「你起來,去見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裡。 19 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 20 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21 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 22 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 23 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 24 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 25 (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 26 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

27 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 28 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29 「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於他的家。」

                                                                                                      

亞哈的配偶耶洗別真的是無法無天,她可以為侵佔拿伯的土地而設計將一個人害死,她用假見證,利用聽從她的官商的權勢將拿伯定罪,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的心就是服在假神敬拜的權勢下得利的人,他們真的照耶洗別的吩咐做了:〝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胄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讟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11-13)以罪惡之名將人害死,他們毫不感到羞愧。

這時以利亞出現了,他來為亞哈家宣告神的審判。以利亞說:〝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 〞(21-24)這事真的發生了,亞哈死在與亞蘭的爭戰中(王上22),而耶洗別被耶戶所殺。 (王下9)

在以色列人中「地」永遠是神的產業,人只不過是暫時管理的過客,所以主權在於神,利未記記載說:〝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就要算出賣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手裡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手,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利25:23-28)人是受耶和華所託,管理土地,所以最後的主權仍然是神。

神的審判樣式原是公正的,如申命記中所說:〝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申16:18-20)但是耶洗別自以為是神,在她充滿詭詐的內心,所行出來的全都是惡毒。

                                                                                                      

親愛的天父,祢讓我們看見人心的敗壞,在我們的環境當中,依然如此。每天我們都能看見許多的不公與不義,這些最後祢都要審判。在我們的文化中也充滿了許多的賄賂文化,因此顛倒是非在人看來是極為平常的事,所有的仁愛、公義只用口說給人聽,實際上卻都像耶洗別一樣,總是想要將不屬己的佔為己有。主,求赦免我們一切罪的心態,更拉拔我們脫離這樣的危險之地。求保護我們的心,不讓罪惡捆綁。感謝讚美,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名,阿們!

萬修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