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著主耶穌基督
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3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侍主,要按著心靈(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7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8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律法使我們知罪,但是不能阻止我們犯罪。因為律法是條文,如果不按著聖靈的新樣,對我們犯罪的心是沒有幫助。在這個世界,人們為了各種利益,就顧不得真理,又曲解真理,常在有形的物質中比較,因此人常陷在灰色的地帶,雖也會鼓勵人行善,但暗中所行的卻是另外一套符合他們自己利益的道理。
人們想要脫離這個困境,但他們所製作的偶像能為他們帶來更多的利益,所以他們沉浸在金牛贖的崇拜之中。亞比雅登基做猶大王的時候與以色列爭戰,就說到:〝現在你們有意抗拒大衛子孫手下所治耶和華的國,你們的人也甚多,你們那裡又有耶羅波安為你們所造當做神的金牛犢。你們不是驅逐耶和華的祭司亞倫的後裔和利未人嗎?不是照著外邦人的惡俗為自己立祭司嗎?無論何人牽一隻公牛犢、七隻公綿羊將自己分別出來,就可做虛無之神的祭司。〞(歷下13:8-9)在某種情況下,人們可以使用假造的祭司,代價只需一隻公牛犢和七隻公綿羊。
若不是聖靈,大衛在犯了錯以後不會寫下悔罪的詩歌,他說:〝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詩51:11-13)大衛明白,只有聖靈能使人生發真正的悔改,以至得到救贖,因此他要傳揚這個使人過犯得蒙赦免的道。
使徒保羅說:「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耶穌也對馬大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1125-26)前章保羅更說到:〝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做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罪必不能做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6:12-14)有主耶穌的靈住在我們裏面,在這個世界,我們成了真正的得勝者,是靠聖靈分別為聖,可以拒絕享受罪中之樂。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使我們更認識耶穌的死,也使我們更知道我們的舊生命也要與耶穌同死,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願主耶穌基督的靈真的在我們裏面榮耀的復活,使馨香之氣能夠吸引眾人到祢面前。感謝讚美,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