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蘭給自己的約定
楊萬修·2020年9月11日 星期五·閱讀時間:1 分鐘
聖經第十四章描述四王與五王爭戰,創世記14章:〝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又把亞伯蘭的侄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亞伯蘭為了救羅得,就再次與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聯合,和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將羅得救回。
那時撒冷王麥基洗德為亞伯蘭祝福。但對於所多瑪王,亞伯蘭不願意在他的罪上有份,因此說了以下的一段話:
21 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 22 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 23 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24 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份,可以任憑他們拿去。」(創14:21-24)
這是亞伯蘭給自己最大的激勵,因為他已經在神裏學會了「節制」,並且保守了自己的「清潔」。
亞伯蘭不貪不屬於自己的財務,並且確認自己財務出處的清潔,他不在所多瑪的一切罪上有份 ,尤其是情慾上的罪上。因為耶和華是聖潔,亞伯蘭也要攻克己身,使自己的道路分別歸主為聖。
讀經:創世記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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