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日 星期六

亞伯拉罕的永遠之約

楊萬修·2020年9月15日 星期二·閱讀時間:1 分鐘

創世記第17章1-8節:

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做完全人。 2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3 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 4 「我與你立約:你要做多國的父。 5 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做多國的父。 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7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做永遠的約,是要做你和你後裔的神。 8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做他們的神。」

這是一段基督徒都非常熟悉的經文,但一直不懂為什麼亞伯拉罕與我們自身有那麼大的關係。

使徒保羅的一生,大部份的時間,所寫的書信就在解釋亞伯拉罕與我們的關係。

但首先,我們要做一個分別的人,分別什麼是聖的(乾淨的),什麼是俗的(污穢的),遵著分別為聖的心過生活,這就是完全人。

其次是相信,因為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九節說:〝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我們是信基督耶穌的,耶穌按著肉體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我們因著信,也就成了亞伯拉罕的後裔。

這也是改教運動中馬丁路德所說的因信稱義的信仰。我們所信的是從一處到多處的「多國之父」亞伯拉罕。正如以弗所書第四章5-6節說:〝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神從一開始就不只是以色列的神,神是全地的主,在羅馬書第四章十三節:〝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他們是承受世界的信仰,而不只是地方上的迷信。

顯然這些都歸因於曾經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我們是「因信」成為屬神的國民,因此使徒約翰在拔摩海島上說:〝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於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做他父神的祭司。〞(啟1:5-6)因祂用血使我們脫離罪惡,所以我們更應當堅心歸主為聖,做一個完全分別屬神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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