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日 星期六

約(三)

創世記中,七、八章都是敘述洪水的情形,洪水退去以後,耶和華主動與人立「約」。

約是這樣:〝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立約。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創9:8-11)

關於這約更細的內容是,〝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做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唯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創9:3-6)

原來「有肉可以吃」和「不吃血」是從挪亞的時候開始的。

神提到「血」,這也是人與人之間「歃血為盟」的標準,因為神說這血就是生命。但從今天人類對血的認識,還是不足。而血代表生命,是全人類都同意的事,因為所有的祭祠都要有血,所有的盟約都用血來印證。血是嚴重的問題,代表生命的犧牲,如果有人違返約定,就要像他們所「立約為證」的這些牲畜一般,流出他們的生命之血。

後來耶和華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做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創9:12-16)

從此我們認識了神情趣的一面,因為祂將彩虹放在天上提醒人的被造。更使人認識耶和華(神)與人有了一個「永遠的約定」。

讀經:創世記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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