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日 星期六

約(一)



聖經中創世記一開始就談到了:〝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6-28)


這是「約」的一種,是單向的約,雖是神的一廂情願,祂以為人也會如此認同,但這個約顯然是個失敗的約定,因為人的管理不當,結果夏娃摘了一顆禁果,吃了,這就成了最早的人犯罪的根據了!


另外一個「約」,是安息日的約定:〝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2:3)神真是偏行己意,這個約定是命令的,神並沒給人商討的機會,就是定了。這個約後來被摩西寫入十誡的第四誡,也就是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的8-11節:〝「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於安息日,定為聖日。〞


其實七日裏面休息一天,到目前為止還是最佳工作法則。


後來神又為男人和女人定了一個約,因為男人喜愛女人,所以他們成立了家庭,第一個主婚人就是神,那時祂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神為家庭立了約,使夫妻能成為一體,但是人卻是常常違背所定的約,破壞了神以為的美好。
家庭的約實在是神聖的,有了這個約定,家有了界線,這就保護了許多的婦女或男人和家庭中的所有成員。


幾千年來,為了使「約」可行,神就想辦法加以解決,所以聖經也就分成了舊約與新約。只有一方承認的約是不完全的約,約總要有願意承守的兩方,或各方。神就特別選擇了一個民族來對「約」給人類有更深的認識,這個民族就是猶太人,也就是以色列,聖經也就成為了人和神之間所有可行的法則的規範。


從聖經的第一本書「創世記」到聖經的最後一卷「啟示錄」,直到今天,這「約」依然存在著不可思議的力量。


讀經:創世記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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