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蘭與羅得的約定
創世記第13章6-7節,這樣說:〝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
其實姪子為什麼要與叔叔相爭,因為亞伯蘭在面對饑荒的時候做了一件惷事,就在在埃及的法老王面前,要他的妻子撒萊叫他做哥哥。這件事成為笑柄,但卻從這事件也分得了許多遮羞費。
羅得的牧人不知不覺中對亞伯蘭的牧人有了輕視的心態,所以他們起爭執,大部份都應該是挑釁的行為。
但一個比較成熟的長者,對於自己的姪子總是寬容的。於是亞伯蘭對羅得說:〝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創13:8-9)
從此他們達成了分離的協議,這個協議使羅得邁向所多瑪的道路。
當代聖經譯本這樣子描寫所多瑪:〝羅得舉目眺望,看見整個約旦河平原,遠至瑣珥,水源充足。在耶和華還沒有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之前,那地方就好像耶和華的伊甸園,又像埃及。於是,羅得選了整個約旦河平原,向東遷移,他們便分開了。亞伯蘭住在迦南,羅得則住在平原的城邑裡,並漸漸把帳篷遷移到所多瑪附近。所多瑪人極其邪惡,在耶和華眼中罪惡滔天。〞(創13:10-13)
那地方像極了伊甸園又像埃及,也就是那地方充滿了許多危險。
讀經:創世記12-13章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