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的恩典之約
楊萬修·2020年9月12日 星期六·閱讀時間:1 分鐘
創世記第15章,這一章是亞伯蘭清楚的領受耶和華的恩典之約。聖經這樣子描寫:〝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創15:2)而接下來是約內容(13-16),到了第17節開始,就是約的結果了。
約的結果:〝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我們看見這約的結果,在立約的儀式中,從這些肉塊經過的竟然是爐和火(神),而不是亞伯蘭。因為經過肉塊表示死,就是人若不遵約而行,就要如這些動物一樣的流血犧牲,而神自己從中走了過去,神是堅定要履行這約定。
所以這個約是神為亞伯蘭所立的約,是亞伯蘭在睡覺中不知道所以的約定。但卻是神清清楚楚憐憫亞伯蘭的恩典之約,因為實際上亞伯蘭並沒有履行約的義務,是神自己要履行。
當我們了解了以上「約」的內涵,使徒約翰在約翰福音第三章16-17節所說的話,我們就容易明白了:〝「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神用祂的兒子做為犧牲,這就是人在還做罪人的時候,神已經定意要使他們得救,獨生子就是這約的「中保」,就是這約的「祭物」。他己經代替了人的罪,這原是我們不配得的,這就是神特別的恩典。
我們還像亞伯蘭一樣,還在睡夢中嗎?但神已經成就了祂給人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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