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辦的事
10 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時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裡,成了大會,眾民無不痛哭。 2 屬以攔的子孫,耶歇的兒子示迦尼對以斯拉說:「我們在此地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干犯了我們的神,然而以色列人還有指望。 3 現在當與我們的神立約,休這一切的妻,離絕她們所生的,照著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戰兢之人所議定的,按律法而行。 4 你起來,這是你當辦的事,我們必幫助你,你當奮勉而行。」
5 以斯拉便起來,使祭司長和利未人並以色列眾人起誓說,必照這話去行。他們就起了誓。 6 以斯拉從神殿前起來,進入以利亞實的兒子約哈難的屋裡,到了那裡不吃飯,也不喝水,因為被擄歸回之人所犯的罪心裡悲傷。 7 他們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歸回的人,叫他們在耶路撒冷聚集。 8 凡不遵首領和長老所議定三日之內不來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離開被擄歸回之人的會。
9 於是,猶大和便雅憫眾人三日之內都聚集在耶路撒冷。那日正是九月二十日,眾人都坐在神殿前的寬闊處;因這事,又因下大雨,就都戰兢。 10 祭司以斯拉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 11 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他的旨意,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
12 會眾都大聲回答說:「我們必照著你的話行。 13 只是百姓眾多,又逢大雨的時令,我們不能站在外頭;這也不是一兩天辦完的事,因我們在這事上犯了大罪。 14 不如為全會眾派首領辦理,凡我們城邑中娶外邦女子為妻的,當按所定的日期,同著本城的長老和士師而來,直到辦完這事,神的烈怒就轉離我們了。」 15 唯有亞撒黑的兒子約拿單、特瓦的兒子雅哈謝阻擋這事,並有米書蘭和利未人沙比太幫助他們。
第2節和第3節,「娶」在原文中為同居(住),「休」字則為以人道的方式送走。
但不管字意為何,我們看瑪拉基書第二章14-15節,就可發現他們的行為:〝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做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猶大人是離棄了身為猶大人的妻子,而與外邦女子同居又生兒女。
「神要他們分別為聖得虔誠的後裔」這是在示迦尼的建議中他們再一次與神重新立約,示迦尼對以斯拉說:「你當起來辦事,我們必幫助你」,這裏的「幫助」也就是我們和你站在一邊,以斯拉可以放心的奮勉而行。
不遵行神的旨意,只為自己帶來愁苦,造成的傷害也在歷史中見證人的不是。我們一直不能明白為什麼神容讓這些人的妻子,兒女回到他們原來的地方,而不是肯承認他們所犯的錯誤,就得赦免。是因為百姓自己先離棄了她們猶大人的妻子兒女,這是自做自受,除了悔罪,也只能悔罪,而依然有人不願認罪。
親愛的天父,求使我們的心轉向祢,求使我們清楚祢的法則,就像真理不會改變,我們對過犯,錯就是錯,也不會改變,只有祢的恩典,只有基督耶穌可以將我們贖回,願民在雨中的懊悔蒙祢悅納,祢的恩典依然運行在百姓當中。求聖靈常引導我們知罪,求使我們無論何事總按祢的旨意行,願祢賜我們行祢旨意的力量,免去我們一生的後悔。感謝讚美,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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