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守神的誡命
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16 你這做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做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18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19 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第6章是針對縱慾主義者的言論,本章則是對禁慾主義者所發。這都是人為的思想,神對婚姻的法則是有所規範的,妻子真是丈夫的幫助。使徒彼得在教導做丈夫的時候說:〝你們做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3:7)顯示出一個不尊重女性的男人,也不蒙神的喜悅。
從人間回到神的約,才合乎中道。神的約的原則是「二人成為一體」的約,這個約的生活法則到如今依然有人願意為真理而此持守,這也是健全家庭最美好的點範,因為神在瑪拉基書中說:〝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2:15)我們如果看得懂瑪拉基書這話的意思,就知道神為何將近五百年對以色列民不發言語了!
人不願遵守與神所立的約定,因此神只好任憑人去面對他們的結局,倫理自古以來就是約定對人的保護條例,但人就是不願意遵行。信靠主耶穌基督名的人,都應該是神的祭司,是耶和華所差的使者,他們必要回想神的話:〝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瑪2:5-7)使徒保羅是神的使者,他願哥林多的信徒離開眼目情慾等的罪,將神賜給人的倫理講述傳承得清楚,使哥林多信徒蒙受保護。
現代人說與時俱進,但殊不知真理卻是有著「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特性。真理不容改變,所以保羅說:〝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15)信的人要有無限的包容,但是在不違背倫理的範圍,為了分別為聖,成就和睦,若有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賜給我們真理,讓我們知道我們不能違反真理的不變性,我們必定要遵守愛人的道理,是能清楚的分辨友情、親情與愛情和祢聖愛的不一樣。願我們懂得逃避眼目的情慾,使我們懂得用真心愛我們的妻子。願我們順服於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真理,使我們行在永生的光明中。感謝讚美,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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