咒詛聖名的人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著。 3 在會幕中法櫃的幔子外,亞倫從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這要做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4 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常收拾精金燈臺上的燈。
5 「你要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每餅用麵伊法十分之二。 6 要把餅擺列兩行(摞),每行六個,在耶和華面前精金的桌子上。 7 又要把淨乳香放在每行餅上,作為紀念,就是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8 每安息日要常擺在耶和華面前,這為以色列人做永遠的約。 9 這餅是要給亞倫和他子孫的,他們要在聖處吃,為永遠的定例,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的。」
10 有一個以色列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埃及人,一日閒遊在以色列人中,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和一個以色列人在營裡爭鬥。 11 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褻瀆了聖名,並且咒詛,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裡。(他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 12 他們把那人收在監裡,要得耶和華所指示的話。
1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4 「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 15 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咒詛神的,必擔當他的罪。 1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 17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18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19 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 20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 21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22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23 於是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咒詛聖名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非常時期,必有非常之法,這就是軍令。出埃及的以色列民是神的軍隊,所謂軍令如山就是如此,出埃及記說:〝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所以當向耶和華謹守,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該謹守的。〞(出12:41-42)神一開始,就把百姓當做軍隊,所以選擇的路徑是從曠野。
就像耶穌所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唯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唯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1-32)因為除了耶和華以外,我們不可有別神,因為我們的元帥就是耶和華,祂是萬王之王,是萬主之主,我們只能聽命。
也正如撒母耳對以掃說的:〝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做王。」〞(撒上15:22-23)只有耶和華是萬王之王,地上的王都必聽命於祂,全地都屬耶和華。
神的威嚴不容褻慢,啟示錄說:〝「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啟17:14)神的兒女在地上,永遠是一群聽命於神的軍隊,當要認知我們被揀選的重任,獨有耶和華是拯救,因為唯有祂是完全的公義,祂是忌邪者。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們認識軍隊的重要責任就是聽命並順服,咒詛與褻瀆其實就與魔鬼同行,但祢卻是聖潔。服侍祢,成為祢的兒女,並要在祢面前成為聖潔,成為祢的軍隊必須完全遵守祢的軍令法則,願我們都成為得勝者,我們必要歸回到祢的真理,只有真認識全地都是屬祢,世界上萬國、萬民都要在祢面前敬拜,我們惟有在祢的國度裏面,才能得著救贖。感謝讚美,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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