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秉公義
亞薩的詩
1 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
2 說:「你們審判不秉公義,徇惡人的情面,要到幾時呢?(細拉)
3 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申冤,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
4 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
5 你們仍不知道,也不明白,在黑暗中走來走去,地的根基都搖動了。
6 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7 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要仆倒,像王子中的一位。」
8 神啊,求你起來,審判世界,因為你要得萬邦為業。
首先第一節「諸神」這個字與與前面「權力者」相同,這是詩歌平行對仗的關係,也就是兩行音節以不同的字句表達同一件事情、同一樣的思想。出埃及記第21章第6節:〝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神)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侍主人。〞所以審判官就是指有神的形象樣式之人,他們是有權力者。
在利未記中神的律法明明的記載:〝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流他的血)。我是耶和華。〞(利19:15-16)神是聖潔的,不勝潔真的是沒有一個人可以與神親近,神要的真是有清潔的良心的子民,神要他揀選的百姓都成為在祭司的國度,祭司的國度必要秉公行義。
所以在先知瑪拉基書中神說:〝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你們卻偏離正道,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瑪2:5-8)神的子民應當活出神子民的形象,神的子民應當傳揚神的智慧之言,在聖靈中行出神的律法,我們是神所揀選的子民,為神國度的祭司。
約翰福音第10章耶穌對要攻擊他的猶太人說:〝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約10:34-36)耶穌說的你們是神,因為是神的兒子,是神所創造的,也是神所揀選的,神賦予了人神的形像,要他們如同神能在地上行審判,神的兒女都是尊貴的,將來也要與耶穌一同審判這個世界。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求祢赦免我們的頑梗與背逆,求讓我們謙卑在祢面前,願祢聖靈的帶領,更新我們的心懷意念,使我們能活出祢的形象和樣式,使我們記起祢的話語,能運用祢話語的能力,讓我們成為聖潔,一心願意施行祢的道。主啊,祢要祢的百姓都成為聖潔,能行祢的公義,願我們謙卑有憐憫和愛心,愛那真正需要得幫助的人。感謝讚美,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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