揀選
1 「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 2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 3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4 因為她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侍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 5 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 6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做自己的子民。 7 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 8 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 9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 10 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 11 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
12 「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施慈愛。 13 他必愛你,賜福於你,使你人數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於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並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 14 你必蒙福勝過萬民。你們的男女沒有不能生養的,牲畜也沒有不能生育的。 15 耶和華必使一切的病症離開你;你所知道埃及各樣的惡疾,他不加在你身上,只加在一切恨你的人身上。 16 耶和華你神所要交給你的一切人民,你要將他們除滅,你眼不可顧惜他們。你也不可侍奉他們的神,因這必成為你的網羅。
17 「你若心裡說:『這些國的民比我更多,我怎能趕出他們呢?』 18 你不要懼怕他們,要牢牢記念耶和華你神向法老和埃及全地所行的事, 19 就是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都是耶和華你神領你出來所用的。耶和華你神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人民, 20 並且耶和華你神必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直到那剩下而藏躲的人從你面前滅亡。 21 你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們中間是大而可畏的神。 22 耶和華你神必將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你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恐怕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 23 耶和華你神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地擾亂他們,直到他們滅絕了。 24 又要將他們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們的名從天下消滅。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直到你將他們滅絕了。 25 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26 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
揀選只是因為是神的愛,這愛是因為亞伯拉罕曾獻上以撒的愛:〝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22:12)所以神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22:15-18)神揀選也是因為亞伯拉罕知道愛神的原則。
神愛以色列民不是因為他的有,而是因為他的沒有。神要以色列民完全的順服,要完全除去貪念,就是:〝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她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侍奉別神,〞(3-4)不要想別人的有,使徒彼得說:〝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彼前4:1-3)以色列民要保持在世上所沒有的,除去世界上所有的一切血氣,來侍奉神。
我們歸耶和華是「聖潔的民」,所以耶和華揀選,是揀選願意成為聖潔,與世界有所分別:〝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做自己的子民。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6-8)神按己意,隨己意而行,人只能謙卑甘心順服。
成為神的民,能與神同工,在神的權柄下,可以行使神的權柄,要記住神曾經為民所行的大能,因此要行使神的權柄:〝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25-26)要與神同厭惡,要棄絕一切不聖潔,當毀滅的物,成為真正屬神的子民。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因祢有豐盛的恩典,祢定意要揀選誰就揀選誰,我們只有服在祢的權柄下,因為祢是全地的主,祢創造萬有,而我們不能使我們的一根頭髮變黑變白,只有祢命立就立。主,因為祢裏面有愛,有聖潔,只有我們願意成為聖潔,也才能與祢親近,因此我們願意與世界有別,願意甘心樂意的順服在祢的柄權,並與祢同工。感謝讚美,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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